「文作家寫好了,圖畫家畫好了,那你到底要幹嘛?」
相信有非常多編輯都曾因這句話氣到發抖(特別是自製書編輯),
因為一般人不會特別去想,32張全開畫稿以及一個word檔,
是怎麼變成一本精美的書躺在書店裡。
到這邊,就是編輯要做的事情。
比較大的公司可能會有更細緻的分工,
但基本上所有你想得到與想不到,跟這本書有關的事情
就是責任編輯必須負責的事。
簡單來說,責任編輯就是這本書的PM啦!
也可以說是一本書的製作人,這樣解釋,大家就會懂了吧。
實際畫到這邊,
作者自己也覺得乍看之下雖然很繁瑣,
但按部就班地做,照理說應該也可以有效率地完成啊,
為什麼我每天都這麼崩潰呢?
那是因為——
就是這樣。
各位出版同仁共勉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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